
各設區市建設局、平潭綜合實驗區交建局,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規範建築業企業資質審批行為,遏製技術負責人業績和企業業績造假,促進建築業持續健康發展,根據省委巡視整改要求,現就加強建築業企業資質申報技術負責人業績及企業業績批前審查和批後核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批前業績審查
(一)企業資質申報的技術負責人業績和企業代表工程業績(以下簡稱企業業績),通過《福建省工程項目建設監管係統》(以下稱省監管係統)、《福建省建設行業信息公開平臺》(以下簡稱省平臺)和“全國建築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以下簡稱“全國平臺”)進行查詢。
(二)企業申請建築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資質所申報的技術負責人業績在全國平臺或省監管係統或省平臺可查詢,且顯示“項目技術負責人”或“項目經理”與企業資質申報的技術負責人一致的,對該技術負責人業績予以認定;對於未顯示或顯示不一致的,該技術負責人業績不予認定。
(三)企業申請其他類別資質所申報的技術負責人業績,由企業及其技術負責人對該業績的真實性作出承諾,並提交施工合同、工程項目竣工驗收報告等材料後,該技術負責人業績予以認定。
(四)企業申請建築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承包資質所提交的企業業績,按下列要求審查認定:
1.業績項目在省監管係統可查,且有關技術指標滿足資質標準要求的,該業績予以認定。
2.業績項目在省監管係統可查,但因有關技術指標缺失或不明晰導致不滿足資質標準要求的,企業可以補充提交相應材料。經審查,補充材料可以證明有關技術指標滿足資質標準要求的,該業績予以認定。
3.業績項目在省監管係統不可查,屬於在省平臺或全國平臺可查、且有關技術指標滿足資質標準要求的補錄業績,企業提交資質申請時,需提交業績項目施工合同(若屬於招標項目,還需同時提交中標通知書)、施工許可證、竣工驗收報告等材料。經審查,企業提交材料與平臺查詢的有關情況一致的,該業績予以認定。
二、強化批後業績核查
(一)對於資質申報補錄業績,資質審批部門應在資質批後,充分運用信息化手段,委托業績項目所在地市、縣(區)建設主管部門進行現場核查,其中:省外補錄業績,發函商請項目所在地省級住建部門組織進行現場核查。
(二)對於業績項目在省監管係統可查,但因有關技術指標缺失或不明晰導致不滿足資質標準要求,企業通過補充提交材料證明有關技術指標滿足資質標準要求的業績項目,資質審批部門應在資質批後,委托業績項目所在地市、縣(區)建設主管部門進行現場核查。
三、依法查處業績造假
(一)對於業績弄虛作假的企業,撤銷已批資質,依法予以處罰,企業3年內不得再次申請該項資質,並列入建築市場黑名單,按規定予以信用扣分。對該企業今後有關資質申請不再適用承諾製審批。
(二)對作出虛假承諾的技術負責人,列入失信人員名單。
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9年7月15日